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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容積移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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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容積移轉申請案接受基地臨接道路寬度為6公尺以上未達8公尺或8公尺者,於書面要件審查階段應備證明文件之執行方式
  • 發佈日期:2024-02-1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容積移轉申請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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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441 人 更新日期:202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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