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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案件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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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簡易都更獎勵與鄰地境界線是否需淨空設置。
  • 發佈日期:2017-12-2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都市設計科
  • 詳細內容:
  • 說明
    依簡易都更規定:「1.自計畫道路、現有巷道及永久性空地均退縮淨寬(不含造型板、雨遮)4 公尺以上建築,並於退縮空間內配合周邊道路系統,設置人行步道、自行 車道、街角廣場、街道家具、無障礙空間、綠化植栽或增加必要之路寬。 2.與鄰地境界線距離淨寬最小不得低於3公尺。」
    處理原則
    申請都市更新獎勵案件應依都市設計審議原則第一點第二款第1目「鄰棟間隔:除都市計畫、建築技術規則及相關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建築物應自基地境界線兩側退縮淨寬1.5公尺以上建築。」及第4目「前3目退縮範圍內,應以淨空設計,退縮範圍不得有地下停車場坡道、樓板、頂蓋、陽台等構造物」規定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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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3822 人 更新日期:201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