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內容區塊
申請簡易都更獎勵與鄰地境界線是否需淨空設置。
- 發佈日期:2017-12-2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都市設計科
- 詳細內容:
- 說明依簡易都更規定:「1.自計畫道路、現有巷道及永久性空地均退縮淨寬(不含造型板、雨遮)4 公尺以上建築,並於退縮空間內配合周邊道路系統,設置人行步道、自行 車道、街角廣場、街道家具、無障礙空間、綠化植栽或增加必要之路寬。 2.與鄰地境界線距離淨寬最小不得低於3公尺。」處理原則申請都市更新獎勵案件應依都市設計審議原則第一點第二款第1目「鄰棟間隔:除都市計畫、建築技術規則及相關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建築物應自基地境界線兩側退縮淨寬1.5公尺以上建築。」及第4目「前3目退縮範圍內,應以淨空設計,退縮範圍不得有地下停車場坡道、樓板、頂蓋、陽台等構造物」規定檢討。
|
|
瀏覽人次:3822 人
更新日期:201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