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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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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不懂裝懂!合法房屋證明非都更必然條件
  • 發佈日期:2023-04-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澄清專區
  • 公告日期:2023-04-13
  • 公告內容:
  • 新北市近年力推都更三箭政策,透過多元都更管道,讓有需要民眾可以選擇符合社區的重建方案,而申請合法房屋證明後,可進行房屋健檢和結構安全性評估,房屋若符合安全不一定就要進行都更,合法房屋證明與都更並非為必然條件,外界不應該把合法房屋證明與都更混為一談,甚至不該不懂裝懂,以政治口水亂扣帽子。
     
    新北城鄉局表示,部分建物在《建築法》與《都市計畫法》已經興建完成建築物,因此申請合法房屋證明,取得合法資格並登記後,就可進行買賣、繼承、貸款等項目,辦理都更、危老僅是其中一項選擇之一。
     
    新北城鄉局指出,侯市長上任之後積極推動多元都更政策,包括一般都更、防災都更、簡易都更以及整建維護等,108年起截至112年4月,多元都更累計申請902件、核准682件申請量為過去20年的2.54倍、核准量為過去20年的4.51倍,成效卓著。
     
    另外針對有潛在公安危機、環境又急需改善之老舊社區,市府將以大面積的公辦都更為推動主力,包括永和大陳社區單元1、3、4、5、6、7面積超過7公頃的更新推動;永和頂溪捷運站周邊及板橋浮洲再發展區大面積都更;永和、土城、樹林等行政園區專案等。考量危險建物重建不能等,故制定危險建築一條龍政策,提供建物鑑定、技術輔導、拆除補助、強制停用及拆除等協助並於111年9月推出防災2.0專案,以持續精進都更之推動。
     
    新北工務局指出,早在台北縣政府時期,民國90年就已制定「台北縣政府核發房屋證明處理要點」,協助民眾認定合法房屋,新北市升格後再更名為:「新北市政府核發房屋證明處理要點」,平均每年認定約80件,目前累計已達1,800餘件,是六都核發合法房屋之冠。
     
    工務局說明,對於領有建物登記的老舊房屋,新北市政府早已簡化申辦程序,既經地政單位依土地登記規則79條登記,基於便民行政單位精簡程序,只需檢具建物登記提出申請,無須辦理現場會勘即快速核發證明,最快一日可以核發,為六都核發最迅速者,請民代了解查明後再對外發言,勿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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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526 人 更新日期: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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