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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變更三重都市計畫(二重疏洪道兩側附近地區)細部計畫(配合市地重劃開發)書」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11點規定規定「減少之開挖率部分」之計算方式。
- 發佈日期:2017-12-2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都市設計科
- 詳細內容:
- 說明依「變更三重都市計畫(二重疏洪道兩側附近地區)細部計畫(配合市地重劃開發)書」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11點規定略以:「…減少之開挖率部分,除應妥為綠美化外,其植栽上下方之任何形式人工構造物不得大於1/3。」。處理原則目前係以基地面積乘以減少開挖百分比之數值,檢視人工構造物(如通風口、車道、花台等)不超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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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