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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第四次出租作業受理申請公告
- 發佈日期:2022-01-1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一般公告
- 公告日期:2022-01-11
- 公告內容:
- 新北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第四次出租作業受理申請公告
一、辦理依據:
因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出租住宅(下稱本案)第三次出租作業申請之一般戶(二房、三房、大三房及四房型)遞補名冊已用罄,因本次租約尚餘一年又三個月(以111年1月1日起算)(租約截止日至中華民國112年3月31日止),爰依據內政部營建署備查之「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出租計畫書」內遞補輪候辦法第五條約定:「資格名冊之5年有效期限屆滿或已無遞補申請人得遞補承租後,本案如有未簽約之戶數,則由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下列規定辦理出租作業。」爰本次辦理之資格名冊有效期限至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止,並經內政部營建署備查後,辦理本案餘屋出租作業。
二、開放承租申請之房型、月租金(含管理費)、租期:
房型:二房、三房(含)以上。
月租金(含管理費):二房:7,500元~8,600元
三房(含)以上:15,300元~21,000元
租期:本案第四次之房屋租期至民國112年3月31日止(本次資格名冊之有效期限至民國111年11月30日止)。
三、申請期限:
(一)受理期間:111年1月5日(星期三)至111年2月11日(星期五)止,週日、國定例假日或天然災害停止上班
時,暫停營業。
(二)收件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四、申辦流程:
(一)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第四次出租作業申請須知公告:
(二)111年1月5日(星期三)至111年2月11日(星期五)止於「日勝幸福站」網站之「餘屋遞補資訊」或其他網站
公告「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第四次出租作業申請需知」,其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該次申請作業之預計受理申
請期限、開放承租類別與房型、應備文件、申辦流程及抽籤日期等。
(三)受理申請文件、審查:
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限之收件時間內親赴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租賃服務中心(新北市板橋區合宜路51號1樓)繳交應
備文件(詳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第四次出租作業申請須知之第三條規定)予本公司(文件不齊備者,不予
收件)以申請承租本案,依「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出租計畫書」之遞補選屋作業辦法第四條第二款第2項
「當場審核應備文件及承租資格」辦理審查作業。
(四)申請人合格說明:
遞補申請人之申請資料備齊並符合所申請之資格類別(優先戶、一般戶),即屬於申請合格者,本公司當場核發
該資格類別收件序號予遞補申請人;反之,申請不合格或文件不齊備者,本公司不予收件,亦不核發任何收件
序號予遞補申請人。
(五)電腦抽籤選屋序號:
111年2月16日(星期三)在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租賃服務中心,並在內政部營建署或其指派第三方見證人見證下
電腦抽籤全體遞補申請人之選屋序號。完成電腦抽籤後,將於「日勝幸福站」網站或其他網站上公告全體合格
遞補申請人之選屋序號。
(六)選屋、點交、簽約及公證:
本公司依遞補申請人之選屋序號通知合格遞補申請人於規定期限內完成選屋、點交、簽約及公證手續。
(七)未能承租之其他合格遞補申請人列入各申請資格類別遞補名冊:
餘屋悉數完成出租後,未能依序遞補承租之其他合格遞補申請人按其所屬之承租類別列入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出租住宅優先戶及一般戶遞補名冊。本案日後如有其他餘屋時,將依「遞補選屋輪候辦法」之規定,辦理其他餘屋之遞補承租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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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