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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社會住宅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住戶急難協助紓困計畫(下稱本案)
- 發佈日期:2022-05-3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一般公告
- 公告日期:2022-05-31
- 依 據: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住戶急難協助紓困計畫
- 公告內容:
- 目的:新北市政府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疫情影響,造成青年社會住宅承租人收入減少或失業,致生活陷困,予以提供租金緩繳措施。
一、適用範圍:現居於新北市板橋府中、新莊新豐、永和秀朗、永和國光、三峽國光、三峽北大、新店央北、土城明德、三重五谷王、三重1、2、3館及中和秀峰(附屬事業除外)之社會住宅承租人。不包含包租代管之社宅承租戶。
二、紓困協助方案及適用對象:社宅承租人因本次疫情影響工作收入,導致生活陷困者,得申請4個月租金緩繳50%,於第5個月起分12期無息攤還並加計當月租金,惟攤還期限不得超過原租約期限,逾期未繳納將加計違約金4%。
三、受理期限:即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
四、申請條件及應附文件:承租人於當月20日前提出申請文件者,即適用當月租金緩繳;當月21日後提出申請文件者,則於次月起適用租金緩金,申請時應檢具以下申請文件:
(一)、紓困計畫申請表。
(二)、承租人租賃契約書影本。
(三)、身分證影本。
五、申請方式:
(一)、親送至各社宅之管理中心,再由各社宅管理中心續轉送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審查後予以核准,並由新北住都中心接續執行。
(二)、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住宅發展科11樓東側)審查後,予以核准並由新北住都中心接續執行。
六、逾期申請或資料不全者,本局得不予受理。
七、倘有疑問,請電洽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住宅發展科(02)2960-3456轉分機7265或7271。
八、本計畫陳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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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