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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住宅補貼公告
- 發佈日期:2023-07-1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一般公告
- 公告日期:2023-07-19
- 依 據: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3條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第4條辦理
- 公告內容:
- 一、受理申請期間:112年8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8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申請方式:
(一)採線上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 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 )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
(二)採郵寄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方式寄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三、受理申請機關及電話: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住宅發展科(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諮詢電話:(02)29603456轉分機3391至3393、7094至7098。
四、申請書取得方式及應檢附書件:(112年8月1日開放紙本索取請書索取及線上申請)
(一)從內政部營建署網站專區下載【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網址:https://www.cpami.gov.tw )右側→「重要政策」→「住宅補貼專區」】申請書表。(112年8月1日開放下載)
(二)向本府城鄉發展局或本市各區公所免費索取申請書表。
(三)應檢附書件請詳閱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申請書表及問與答內容。
五、詳情請詳閱本公告暨附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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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