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內容區塊
公告「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分級租金收費標準」。
- 發佈日期:2023-08-0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一般公告
- 公告日期:2023-08-02
- 依 據:住宅法第25條。
- 公告內容:
- 一、為確保社會住宅租金公平性,依據承租戶之合理負擔能力訂定不同租金等級,同時給予經濟、社會弱勢戶更多租金優惠,本局制定「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分級租金收費標準」原則,說明如下:
(一)依家戶所得階層分類:
1.第1階: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本市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1倍,且具有住宅法第4條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
2.第2階: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本市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1.5倍,且具有住宅法第4條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
3.第3階: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本市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2.5倍。
4.第4階: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本市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3.5倍。
(二)訂定合理負擔能力:以每月家庭總所得之20%~30%為最高負擔能力,未能負擔者即由本府給予租金折扣至可負擔水準。
(三)租金減收金額:租金減收金額為市場租金扣除民眾可負擔租金,市場租金依各社宅地區行情及實際估價情形調整。
二、分級租金收費標準:於各處社會住宅招租及續約時,由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依據以上原則公告該處社會住宅之分級租金收費標準表。
三、本標準自113年1月1日起新招租及續約之社會住宅施行,並適用於土城大安及土城永和青年社會住宅。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相關附件:
|
|
瀏覽人次:4667 人
更新日期:2023-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