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佈日期:2025-07-24
- 截止日期:2025-09-0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類 別:都更公告
- 公告日期:2025-07-24
- 主辦單位:都更處
- 依 據:新北市辦理都更中繼住宅短期安置計畫
- 公告內容:
一、申請期限:自114年8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申請期限屆滿前額滿則不再受理。
二、受理申請戶數:
(一)新莊中環(位置:新北市新莊區中環路二段453~473號):一房5戶、二房4戶、三房2戶計11戶。
(二)新莊立言(位置:新北市新莊區新泰路423號):一房5戶、二房9戶、三房2戶計16戶。
三、租賃標的及費用:
(一)新莊中環月租金(內含管理費100元/坪):15,540元/月(21坪);21,122元/月(29.5坪);30,100元/月(43坪)。
(二)新莊立言月租金(內含管理費80元/坪):15,480元/月(21.5坪);16,896元/月(24坪);20,296元/月(29.5坪);25,500元/月(37.5坪)。
四、都更中繼住宅申請:
(一)適用範圍:拆除重建案件之建築基地位於新北市,且符合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辦理重建,或依新北市加速推動都市危險建築物重建專案計畫辦理重建。
(二)提出申請主體:都市更新案件之實施者或防災都更案件之申請人。
(三)應備文件:申請書。候租人名冊(內容須包含各候租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候租人簽署之切結書及其他證明文件。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依「新北市辦理都更中繼住宅短期安置計畫」規定辦理,並適用住宅法、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及其他相關之法令規定。
五、「新北市辦理都更中繼住宅短期安置計畫」內容及申請書表請逕至本府都市更新處網站(https://www.uro.ntpc.gov.tw/)「服務專區-都更審議專區」查詢及下載。
六、申辦都更中繼住宅,執行候租人資格審查、簽約公證、租金收繳及社區管理等相關業務,由本市成立之行政法人「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
七、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本市各區公所及本府都市更新處之公告欄。
市長 侯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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