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內容區塊
公告修正「育兒家庭一般戶租期延長措施」,自即日起生效。
- 發佈日期:2025-09-0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一般公告
- 公告日期:2025-09-05
- 依 據: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第7條。
- 公告內容:
- 一、修正「育兒家庭一般戶租期延長措施」申請條件,修正後措施如下:
(一) 適用對象:已入住本市社會住宅,並符合本市社會住宅承租資格之育有2名以上未成年子女之一般戶承租人。
(二) 申請條件:育有2名以上未成年子女之承租人其子女獲分發至社宅學區內公立學校就讀。
(三) 執行方式:社會住宅租賃期間為3年,符合資格者,不論新舊戶皆可於契約到期時申請續租,承租年限含原租約至多12年。
二、本局113年12月19日新北城住字第1132525918號公告,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相關附件:
|
|
瀏覽人次:283 人
更新日期:2025-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