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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確認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有證明書可以申請嗎?
- 發佈日期:2023-04-2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開發管理Q&A
- 詳細內容:
- 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一般用來查詢地號所在之分區後,藉以查詢建蔽容積率或是否為公共設施用地…等相關附帶條件,新北市境內地號分區簡易查詢可藉由新北市城鄉資訊查詢平台(https://urban.planning.ntpc.gov.tw/ntpcURInfo/map.aspx)查詢。
但為了避免短時間內變更之分區尚未修正,所以一般僅提供民眾做簡易參考,如果需要明確認定,仍請申請正式的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
至於公共設施用地如果需要加註公共設施保留地或取得方式,則申請表格都需要附上私有部分地主謄本。等到區公所另外查詢都市計畫書及是否曾有協議價購過後,就可以在分區證明上另外標註是否屬公共設施保留地或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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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