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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青年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時間及方式為何?還有審查時間要多久?申請條件是什麼?
- 發佈日期:2023-07-1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住宅發展Q&A
- 詳細內容:
- 1.公告受理期間及申請方式 : 約為每年9月公告,申請方式依當年度公告為準。
2.申請方式:民眾可於受理時間內採線上申請或紙本郵寄申請書附上相關資料寄至本局住宅發展科(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樓住宅發展科收)。
3. 租金補貼之審查程序及方式如下:
(1)經本局初審發現資料不齊全者,應一次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不符規定者,駁回其申請。
(2)初審合格案件於列冊後,移財稅機關取得其家庭成員之最近一年度所得及不動產持有狀況等資料,再由本局依財稅機關提供之資料辦理複審;其經複審不合格者,駁回其申請。本局並應於受理申請後一個月內,完成全部審查作業,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
(3)經複審合格者,於核撥當月發給租金補貼核准函。
資格審查,以提出申請日所具備之條件及提出之文件為審查依據。申請人於複審完成前,經審查未具備第五點規定之條件者,應駁回其申請。
4. 本補貼申請條件如下:
(1)為18至未滿40歲之單身或新婚或育(孕)有未成年子女(胎兒)者,現於本市設籍或就學或就業。
(2)家庭成員於本市、臺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均無自有住宅。
(3)家庭年收入及每人每月平均收入符合當年度公告標準。
*有關當年度補貼金額及所得財產標準等相關規定,請參閱當年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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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