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目前位置 : 首頁 > 最新消息 > 一般公告
一般公告
  • FB
  •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Plurk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中央內容區塊
本市都市計畫變更所提供之公共停車位,應於申請建造執照時申辦登記為專有部分。
  • 發佈日期:2020-03-1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一般公告
  • 公告日期:2020-03-24
  •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37條第1項。
  • 公告內容:
  • 一、本府前以108年1月24日新北府城審字第1080112939號公告,業與本府簽訂協議書且目前尚未核准建造執照之案件,應於建造執照核准前依公告補充協議書範本與本府簽訂補充協議書。

    二、請應與本府簽訂補充協議書之申請人,後續申請建造執照時,應將公共停車位申辦登記為專有部分,俾利旨揭補充協議書預告登記等後續執行事宜。

     

    市長 侯友宜
     

相關附件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相關附件:
    109年3月19日新北府城審字第10904560781號公告.pdf  
相關圖片
瀏覽人次:536 人 更新日期:2020-03-24
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