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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政府執行綠建築協議書範本,自107年5月1日起實施。
- 發佈日期:2018-04-2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一般公告
- 公告日期:2018-04-23
-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37條第1項。
- 公告內容:
- 一、依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第46條或都市計畫另有規定建築物應取得綠建築標章案件之協議書範本詳附件1,其適用時點:
(一)尚未申請都市設計審議之新案件或目前都市設計審議中尚未審竣之案件,應於建造執照核准前,依本次公告實施內容與本府完成協議書簽訂。
(二)都市設計審議已審竣或已核發都市設計審議核備函之案件,得依其核備函所載明事項辦理,亦得依本次公告內容辦理協議書簽訂。
二、依細則第48條申請簽訂綠建築容積獎勵協議書案件之協議書範本詳附件2,其適用時點:
(一)尚未依細則第48條申請簽訂綠建築容積獎勵協議書之案件,應依據本次公告實施內容辦理。
(二)已簽訂協議書案件,因建造執照變更設計致使重新簽訂協議書者,得依據原簽訂協議書內容辦理,亦得依本次公告內容辦理協議書簽訂。
三、依細則第46條或都市計畫另有規定建築物應取得綠建築標章,且依細則第48條申請簽訂綠建築容積獎勵協議書案件之協議書範本詳附件3,其適用時點應同時符合上開規定。
四、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一般公告」,再點選新北市政府執行綠建築協議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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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8-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