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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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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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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永和國光青年共居入住青年徵選活動
  • 發佈日期:2017-12-0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一般公告
  • 公告日期:1900-01-01
  •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公告內容:
  •  一、坐落地點、戶數、費用及租期:

    (一)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666巷60號、62號、64號、66號、68號等2樓空間,共5戶,均為2房1廳(共10個雅房),採雅房分租方式,每戶客廳由該戶室友共同管理、使用。

    (二)租金:每房新臺幣4,000元整(已含管理費用,但不含承租者應自付之水電、瓦斯、電話、網路及有線電視等使用者付費項目)。

    (三)押金收取:2個月押租金,連同第1個月租金收取。

    (四)公證費用:由本局及承租戶各負擔二分之一,但申請人於簽約後租期開始前或租期未滿1年提前終止租約時,公證費用由申請人全額負擔,本局並得自押金中逕予扣除。

    (五)本案租約以每2年為一期,承租人於租期屆滿前檢附證明文件以書面申請續租,並經審查符合者得以續租,以續租2次為限,總租期以三期(6年)為原則。另租金之調整以每2年重新評定一次。

    二、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申請期間:106年12月1日(星期五)至106年12月22日(星期五)止。

    (二)申請方式:

    1.本案申請人應檢附相關文件,於申請期間內以線上或紙本郵寄方式申請。

    2.線上申請:請備妥相關文件傳至官方活動(報名)網站(https://www.9floorspace.com/yonghe)上申請。

    3.紙本郵寄申請:請備妥相關文件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1樓申請,以郵戳為憑。

    4.申請逾越受理申請期間,不受理其申請。

    5.本案申請人資料不全,視同放棄報名,本局有權不予受理。

    三、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需為個人承租,年齡限20-40歲(含),且需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於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及桃園市不得持有自用住宅。

    2.符於下列地緣性之一者:

    (1)設籍或就學、就業於本市。

    (2)簽約後願於1個月內入籍於本市。

    3.105年度申請人每月平均所得未超過新台幣4萬7,950元(含)整。

    (二)入住人數:10人,備取5人。

    (三)額外加分條件:須對於青年社會住宅空間有想法,願意自己動手施作,並熱愛、關心社區營造,且願意與陌生青年互動,分享共同的居住空間。

    (四)申請人簽約入住後需放棄其他政府租金補貼。

    四、申請應備文件:

    (一)公告日後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電子戶籍謄本。

    (二)申請人之最近年度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正本。

    (三)申請人之財政部國稅局已有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

    (四)公告日後就學、就業證明正本或入籍切結書。 

    (五)報名表。

    (六)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七)想像家園藍圖構想計畫書。

    (八)自我介紹影片。

    (九)著作產權讓與同意書。

    (十)行程參與確認切結書。

    (十一)參與影像授權同意書。

    五、甄選模式:

    (一)書面審核:由主辦單位依申請人書面及影片資料先行審核,合格件按額外加分條件排序,續提送甄選小組篩選最後進入面談名單。

    (二)面試審核:入選面試者需準備5分鐘簡報(依報名順序依序簡報),由甄選小組以面談形式確認最終入住者。

    六、工作坊模式:

    (一)依本案所附活動流程,於入住首月與同戶室友共同動手施作共享客廳傢俱。

    (二)每戶由主辦單位補助上限3萬元之材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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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新北城住字第1062337992號公告  
    20171201徵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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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2781 人 更新日期: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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